郊区点应设置在该城市的主导风上风向位置,且受到本城市污染影响较小的地点。一般应离开城市中心区20km以上,如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此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受到本城市污染影响较小的地点。
原已开展降水监测的市、县,原则上应保留原点位,若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可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