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组一致通过验收,标志着长沙市首起涉噪声污染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成功。
参加此次验收的成员有: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天心分局、天心区人民法院、天心区人民检察院、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心执法大队、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湖南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五名群众代表。
2021年9月,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心执法大队对湖南力鼎工贸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该单位曾因噪声扰民多次被周边居民投诉,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后该单位厂界噪声已超过国家标准。
鉴于湖南力鼎工贸有限公司噪声污染已损害环境健康,且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2021年11月,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心执法大队将案件移送至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天心分局。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 等6个文件的通知》要求,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天心分局立即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 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办法>
因《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暂未规定噪声污染量化计算标准,无法出具鉴定评估意见量化损害结果。经多部门综合认定后,认为湖南力鼎工贸有限公司噪声污染违法事实清楚,企业可采取自行投入资金建设950型消音墙板的方式进行生态损害赔偿,用于防止污染继续扩大。
通过磋商,湖南力鼎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积极开展隔音屏建设工作。2021年12月13日隔音屏建设完成,12月16日下午,该噪声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现场验收完成。
此次湖南力鼎工贸有限公司噪声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办理是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要求的一次突破,丰富了长沙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理的业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