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气网格化环境监测-噪声监测包括: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城市环境噪声长期监测和城市环境中扰民噪声源的调查测试等。
基本测量仪器为精密声级计或普通声级计。仪器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校准,检查电池电压,测量后要求复校一次,前后灵敏度不大于2dB,如有条件,可使用录音机、记录器等。
(一)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
布点:将要普查测量的城市分成等距离网格(例如500m×500m),测量点设在每个网格中心,若中心点的位置不宜测量(如房顶、污沟、禁区等),可移到旁边能够测量的位置。网格数不应少于100个。
测量:测量时一般应选在无雨、无雪时(特殊情况除外),声级计应加风罩以避免风噪声干扰,同时也可保持传声器清洁。四级以上大风应停止测量。
声级计可以手持或固定在三角架上。传声器离地面高1.2米。放在车内的,要求传声器伸出车外一定距离,尽量避免车体反射的影响,与地面距离仍保持1.2米左右。如固定在车顶上要加以注明,手持声级计应使人体与传声器距离0.5米以上。
测量的量是一定时间间隔(通常为5秒)的A声级瞬时值,动态特性选择慢响应。
测量时间:分为白天(6:00-22:00)和夜间(22:00-6:00)两部分。白天测量一般选在8:00-12:00时或14:00-18:00时,夜间一般选在22:00-5:00时,随地区和季节不同,上述时间可稍作更改。
测点选择:测点选在受影响者的居住或工作建筑物外1米,传声器高于地面1.2m以上的噪声影响敏感处。传声器对准声源方向,附近应没有别的障碍物或反射体,无法避免时应背向反射体,应避免围观人群的干扰。测点附近有什么固定声源或交通噪声干扰时,应加以说明。
按上述规定在每一个测量点,连续读取100个数据(当噪声涨落较大时应取200个数据)代表该点的噪声分布,白天和夜间分别测量,测量的同时要判断和记录周围声学环境,如主要噪声来源等。
数据处理:由于环境噪声是随时间而起伏的非稳态噪声,因此测量数据一般用统计噪声级或等效连续A声级表示,即把测定数据代入有关公式,计算L10、L50、L90、Leq的算术平均值(L)和最大值及标准偏差(σ),确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情况。
评价方法:
1)数据平均法:将全部网点测得的连续等效A声级做算术平均运算,所得到的算术平均值就代表某一区域或全市的总噪声水平。
2)图示法:即用区域噪声污染图表示。为了便于绘图,将全市各测点的测量结果以5dB为一等级,划分为若干等级(如56-60,61-65,66-70…分别为一个等级),然后用不同的颜色或阴影线表示每一等级,绘制在城市区域的网格上,用于表示城市区域的噪声污染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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