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保厅近日对渭南、汉中、商洛、韩城、安康等5市抽取了17个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截至检查时,有6个项目未开工建设,也未委托环境监理;10个在建的建设项目已经开展了环境监测、扬尘监测环境监理工作;1个建设项目未按要求时段开展环境监测、扬尘监测环境监理。
检查发现,某公司年产1.5万吨乳化炸药(胶状)生产线扩能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在施工期未按规定程序和时段落实环境监理工作,导致环境监理工作滞后。陕西改建铁路阳安线新增第二线工程存在施工营地生活废水处理设施不规范,施工废水处理设施未完全落实,污水乱排等现象;生活垃圾未按要求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置;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施工泥浆干化堆积场,部分施工区泥浆池未做防渗处理;施工区废机油桶、废机油储存和处置不符合危险废物储存管理的相关要求,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环境监理机构先后向施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59份,但施工方未完全按照要求落实。
对此,陕西省环保厅要求汉中市、安康市环保局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查处。
通报指出,汉中、安康、商洛、韩城等市对环境监理管理工作较为重视,设有环境监理管理人员,制定了环境监理管理基本制度。渭南市对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扬尘监测环境监理工作尤为重视,积极落实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了环境监理在建设项目事中监管方面的重要作用,环境监理工作成效显著。
部分环境监理机构仍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环境监理项目部配置不规范、环境监理总监作用不明显、环境监理现场管控不到位、境监测、扬尘监测环境风险隐患预判能力弱等多个方面。
通报要求,各环境监理机构下一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环境监理程序、时段开展境监测、扬尘监测环境监理工作,对项目的生态和环境保护问题要防患于未然,避免建设项目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做好项目建设期的“环保管家”。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境监测、扬尘监测环境监理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关注建设项目开工情况和境监测、扬尘监测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建立完善的境监测、扬尘监测环境监理项目管理制度和现场检查机制,确保建设项目的境监测、扬尘监测环境监理工作全程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