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启VOCs调查
为落实VOCs治理任务,我国先后发布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文件,至此全国各地开始向这个“隐形杀手”宣战,从政策、监测、经济、执法等角度入手,全面开启VOCs治理新征程。“十三五”期间,随着VOCs治理和监测政策的扶持力度持续加码,我国环境质量监测行业正迎来以VOCs调查为主的里程碑式的发展机遇。
由于VOCs排放特点多样,VOCs调查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重点和难点,部分领域如石油化工、涂装、印刷包装、家具、金属等行业需求已成爆炸式增长。例如,江苏省在57个省级化工园开展VOCs在线监测;河北省通过安装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解决了县域产业聚集区内小企业量大面广、监管难度大、监管成本高等问题。浙江省宁波市2017年底前,要求力争完成全市的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任务,配合初步建立针对石化、化工集中区域和重点企业的“点、线、面”立体式、全方位、全自动的VOCs监测监控体系。
一些省市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也将VOCs监测与治理纳入工作重点并安排了资金投入,根据权威机构测算,VOCs污染源监测产业需求市场空间将达468亿元,受益于法律法规重视度增加、排污费征收以及政府部门补贴的激励作用,最高激活539亿市场空间。同时VOCs环境监测设备产业已全面铺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计划2017年9月底前“2+26”城市所有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重点排放单位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测污染物是监管的重要环节,环境监测任务的全面铺开将利好相关企业。
VOCs调查监测(检测)市场需求巨大,VOCs调查产业的市场空间主要体现在空气质量监测和重点领域污染源监测两个方面。空气质量VOCs监测方面,“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方案已经要求“国控点”安装VOCs监测设备;污染源VOCs监测方面,“十三五”将重点推进石化行业和印刷行业的VOCs监测,包括全国381个石化工业园区,以及全国4142家规模以上印刷企业。2014年12月31日,环保部发布了《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对设备泄漏和敞开液面等排放源排放的VOCs的检测方法、仪器设备要求等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十二五”时期,我国VOCs调查技术发展迅速,去年行业规模超过367亿元,“十二五”期间行业复合增速达17.6%。
VOCs调查的企业业态
2002年,我国石化企业最先开始LDAR项目研究,LDAR是目前国际上石化企业广泛采用和认可的VOCs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可以寻找VOCs的泄漏来源,并在最短时间内对其进行处理。同时,LDAR通过对特定设备组件进行实时检测,可以使任何泄漏组件在特定时间内进行替换或修复。LADR参与主体主要为科研院校,代表机构有青岛安工院、上海环科院、北京环科院等。
2013年,第三方检测公司首次在浙江进行LDAR项目试点,至此LDAR项目的市场化运行相继在浙江、上海、辽宁、山东等地蓬勃开展起来。2016年,全国大型石化企业基本上完成了首轮检测并向地方环保局提供了相关检测数据。自2013年以来在全国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的项目主要分为第三方检测公司、地方环科院、生产企业自己组织的检测队伍这三类。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集团公司大多采用自己组织检测队伍与相应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共同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