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提出,要重点开展“水污染治理成效巩固管理提升年”工作,推动治水从“治污”向“提质”迈进。全市五大干流考核断面及74条一级支流、42条入海河流达到地表水Ⅴ类及以上,26条入库河流达到地表水Ⅳ类。对159个水体、1467个小微水体实施日常巡查,严防返黑返臭。
在大气治理方面,深入实施“深圳蓝”可持续行动,着重解决臭氧污染问题,开展臭氧防控技术攻关,狠抓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前体物协同减排,并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碳普惠等低碳试点。今年,深圳各辖区臭氧浓度控制在125微克/立方米以内。
在土壤治理方面,构建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一张图”,发布全国首部土壤背景值地方标准。2020年,宝安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分别完成100亩、415亩、266亩、78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市受污染地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记者刘晶 见习记者李菁
文字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