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药和工业洁净室的风速与风量的具体检测方法
A 、 风量、风速检测必须首先进行。各项净化效果都是在设计的风量、风速下获得。
B 、 检测前检查风机是否运转正常,必须实地测量被测风口、风管的尺寸。
C 、 对于单向流(层流)洁净室,采用室截面平均风速和洁净积乘积的方法确定风量。
(取离高效过滤器 0.3m 垂直于气流处的截面作为采样截面,按照测试点间距不宜大于 0.6m 在截面上设置不少于 5 个测试点,所有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风速。)垂直单向流(层流)洁净室的测定截面取据地面 0.8m ~ 1m 的水平截面;水平单向流(层流)洁净室的测定截面取据送风面 0.5m ~ 1m 的垂直截面;截面上测试点数量应不少于 10 个,间距不应大于 2m ,均匀布置;
D 、对于安有过滤器的风口,以风口截面平均风速和风口净截面积的乘积确定风量。(在风口截面或引用辅助风管的截面上按不少于 6 个均匀布置的测试点得出平均风速。)
E 、对于风口上风侧有较长的支管段且已经或可以打孔时,可以用风管法确定风量。(在出风口前不小于 3 倍管径或 3 倍大边长度处打孔;)
F 、对于矩形风管,将测定截面分成若干个相等的小截面,每个小截面尽可能接近正方形,边长不大于 200mm ,测试点位于小截面中心,但整个截面上不宜少于 3 个测试点;对于圆形风管,应按等面积圆环法划分测定截面和确定测试点数;在风管外壁上开孔,插入热式风速计探头或皮托管。(通过测动压,换算为风量。)
2 、风速和风量的评定标准
( 1 )、对于乱流洁净室:
A 、系统得实测风量应大于各自的设计风量,但不应超过 20% ;
B 、总实测新风量和设计新风量之差,不应超过设计新风量的 ±10% ;
C 、室内各风口的风量与各自设计风量之差均不应超过设计风量的 ±15% ;
( 2 )、对于单向流(层流)洁净室:
A 、 实测室内平均风速应大于设计风速,但不应超过 20% ;
B 、 总实测新风量和设计新风量之差,不应超过设计新风量的 ±10% ;
( 3 )、新鲜空气量:
洁净室(区)内应保持一定的新鲜空气量,其数值应取下列风量中的最大值
A 、非单向流洁净室(区)总送风量的 10% ~ 30% ,单向流洁净室(区)总送风量的 2% ~ 4% ;
B 、补偿室内排风和保持室内正压值所需的新鲜空气量;
C 、保证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 40m3 ;
3 、相关标准数据
净化空调系统,根据室内容许噪声级要求,风管内的风速:
总风管: 6 ~ 10m /s ;无送、回风口的支风管: 4 ~ 6m /s ;有送、回风口的支风管: 2 ~ 5m /s
※ 为保证空气洁净度等级的送风量,制药洁净室按下表相关数据进行计算:
洁净度等级(ISO14644-1 )
气流类型
平均风速( m/s )
换气次数( h-1 )
应用实例
1 ~ 4
单向流
0.3 ~ 0.5
—
无菌加工
5
单向流
0.2 ~ 0.5
—
直接支持无菌加工的其它加工区
6
非单向流
—
50 ~ 60
无菌加工的支持区;包括受控的制备区
7
非单向流
—
15 ~ 25
8~9
非单向流
—
10 ~ 15
微电子洁净室实例:
洁净度等级( ISO14644-1 )
气流流型
平均风速( m/s )
单位面积送风量( m3/ ㎡ ·h )
应用实例
2
U
0.3 ~ 0.5
—
光刻、半导体工艺区;
3
U
0.3 ~ 0.5
—
工作区、半导体工艺区;
4
U
0.3 ~ 0.5
—
工作区、多层掩膜工艺、密盘制造、半导体服务区、动力区;
5
U
0.2 ~ 0.5
—
6
M
0.1 ~ 0.3
—
动力区、多层工艺、半导体服务区;
N 或 M
—
70 ~ 160
7
N 或 M
—
30 ~ 70
服务区、表面处理;
8
N 或 M
—
10 ~ 20
服务区
U :单向流
N :非单向流
M : 混合流(单向流和单向流的组合流型)
医院中,采用空调的手术室、产房工作区和灼伤病房的气流速度宜 ≤ 0.2m /s ;核医学科的通风柜应
采用机械排风,排风口的风速应保持 1m /s 左右;
生物实验室用生物安全柜与排风系统得连接方式:
生物安全柜级别
工作口平均进风速度( m/s )
循环风比例( % )
排风比例( % )
连接方式
Ⅰ级
0.38
0
100
密闭连接
Ⅱ级
A1
0.38 ~ 0.50
70
30
可排到房间或设置局部排风罩
A2
0.50
70
30
可设置局部排风罩或密闭连接
B1
0.50
30
70
密闭连接
B2
0.50
0
100
密闭连接
Ⅲ级
—
0
100
密闭连接
4 、出具测试报告
测试报告应包含如下内容:
a 、测试单位的名称与地址、测试人名称、测试日期、数据采集系统得名称;
b 、所参考的测试标准的编号与版本日期,如 ISO 14644-3 : 2002 ;
c 、所测设施名称及毗邻区域的名称及测试点的座标;
d 、测试类型与测试条件;
e 、指定的性能标准,包括占用状态;
f 、所采用的测试方法;
g 、测试结果;
h 、所参考的测试标准对特定测试所规定的其他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