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方法
英文名称: Test method for airborne particles in clean room(zone) of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替代情况: 替代GB/T 16292-1996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疗器械>>C30医疗器械综合
ICS分类: 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30工作场所空气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0-09-02
实施日期: 2011-02-01
首发日期: 1996-04-10
提出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
起草人: 徐敏凤、纪炜、魏佳鸣、蔡均、韩晗、冯晓明
页数: 16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1-02-01
前言
本标准参考了ISO14644-1《洁净间以及相关环境控制 第1部分:空气洁净度级别》和JGJ71—9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而制定。
本标准代替GB/T16292—1996《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与GB/T16292—1996的主要区别为:
———调整标准规定范围,本标准仅规定测试方法,不对洁净室(区)洁净等级进行评定;
———取消了滤膜显微镜测试方法,改用激光粒子计数器方法;
———增加了确定最少采样点数目的方法;
———增加和提供了更新的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 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敏凤、纪炜、魏佳鸣、蔡均、韩晗、冯晓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标本发布情况为:GB/T16292—1996。
目录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测试方法 2
5 测试规则 3
6 结果计算 5
7 结果评定 5
8 测试报告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洁净室(区)采样点布置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技术要求 8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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