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应急电源维护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景区内应急电源维护工作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xx景区内应急电源维护工作。
2 内容
2.1 应急电源范围包括应急照明灯、窗口服务部发电机组、防汛发电机组。
2.2 人员要求
2.2.1 维护应急电源应有持证电工人员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发电机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2.2.2 发电机房应安排专人值班,并做到按时交接班不留空时。
2.2.3 发电机房内禁止堆放与发电无关物品,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2.4 值班人员负责定期清扫发电机房,保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无杂物、灰尘。
2.3 维护保养
2.3.1 发电机实行定人、定机维修保养。
2.3.2 维修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电源设备做到精心维护,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缺陷要立即上报,并有完整的检修记录。
2.4 安全巡查
2.4.1 发电机平时置于自动待发状况,蓄水池置于浮充电状况。
2.4.2 发电组维修人员每半月检查一次,运转一小时,以确保机组自动待发。